亳州市檢察院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主要職能
1、亳州市檢察院主要職責
根據(jù)亳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文件規(guī)定,亳州市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有關檢察工作的議案。
(二)領導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的工作,確定和部署全市檢查工作任務。
(三)受理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控告、申訴、舉報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領導全市檢察機關的舉報工作。
(四)對叛國、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統(tǒng)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檢察權。
(五)依法對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與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領導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的偵查工作。
(六)對重特大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領導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開展對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監(jiān)督、審查批準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工作。
(七)領導全市各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jiān)督工作。
(八)領導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執(zhí)行機關執(zhí)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jiān)督。
(九)對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訴。
(十)對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在行使檢察權中做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
(十一)對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并提出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制宣傳就;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在檢察環(huán)節(jié)上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
(十二)對檢察工作中執(zhí)行法律、政策的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制定有關檢察工作的條例、細則和規(guī)定。
(十三)協(xié)助地方黨委抓好檢察機關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領導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管理檢察官及其其他檢察人員的工作;協(xié)同市編制主管部門管理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的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
(十四)協(xié)助市委主管部門管理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協(xié)助各縣、區(qū)黨委管理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批準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任免;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全市人民檢察院的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建議市人大常委會撤換下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和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十五)組織指導全市系統(tǒng)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規(guī)劃和指導全市檢察系統(tǒng)的培訓基地及師資隊伍建設的工作。
(十六)規(guī)劃和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檢察技術信息工作,承辦有關案件的勘驗取證、檢驗鑒定和文證審查工作。
(十七)規(guī)劃和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計劃、財務和裝備工作。
(十八)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機關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其他應當由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
二、部門概況
亳州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度部門預算僅包括局機關預算。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1個,具體情況見下表。亳州市人民檢察院編制112人,目前在職102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12人。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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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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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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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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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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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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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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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機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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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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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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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機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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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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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務
- 受理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控告、申訴、舉報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領導全市檢察機關的舉報工作。對叛國、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統(tǒng)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檢察權;2.依法對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與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3.領導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的偵查工作。對重特大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4.領導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開展對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監(jiān)督、審查批準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工作;5.領導全市各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jiān)督工作。領導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執(zhí)行機關執(zhí)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jiān)督;6.對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訴;7.對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在行使檢察權中做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8.對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并提出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9.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制宣傳就;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在檢察環(huán)節(jié)上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10.對檢察工作中執(zhí)行法律、政策的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制定有關檢察工作的條例、細則和規(guī)定。協(xié)助地方黨委抓好檢察機關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11.領導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管理檢察官及其其他檢察人員的工作;12.協(xié)同市編制主管部門管理全市各縣、區(qū)人民檢察院的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
四、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管理的原則,亳州市人民檢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亳州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收支總預算1699.57萬元,收入來源為財政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醫(yī)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2016年收入預算情況
亳州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收入預算1699.5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699.57萬元。
六、2016年支出預算情況
亳州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支出預算1699.5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06萬元,占60.2%,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日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等;項目支出675.51萬元,占39.8%,主要用于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公訴和審判監(jiān)督、偵查監(jiān)督、執(zhí)行監(jiān)督、控告申訴等。
七、2016年財政撥款預算情況
亳州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財政撥款預算1699.57萬元,其中:公共安全1435.03萬元,占84.5%;教育35萬元,占2.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65.08萬元,占3.8%;醫(yī)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支出44.06萬元,占2.5%;農林水事務5萬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115.4萬元,占6.8%。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共安全。2016年財政撥款預算1435.03萬元,比2015年財政撥款預算減少514.55萬元,下降26%,主要是:1.壓縮辦案開展,嚴格資金支出;2.年初結余資金數(shù)減少。其中,行政運行預算806.03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機關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預算40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行政管理基本運行支出;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資金預算72萬元,主要用于反貪、反瀆、預防職務犯罪案件的開展和辦理;公訴和審判監(jiān)督預算19萬元,主要用于提起公共訴訟和審判監(jiān)督資金;偵查監(jiān)督預算274.5萬元,主要用于偵查和監(jiān)督資金;控告申訴預算18.5萬元,主要用于控告申訴業(yè)務開展;執(zhí)行監(jiān)督預算13.8萬元,主要用于各項監(jiān)督事務開展;其他檢察支出預算191.2萬元,主要勇氣其他檢察業(yè)務開展所需資金。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yè)。2016年財政撥款預算65.08萬元,比2015年財政撥款預算增加25.82萬元,增長65%,主要是1.醫(yī)療衛(wèi)生保障力度加大;2.人員工資有所增加。。其中,“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預算58.57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預算6.51萬元,主要用于殘疾人保障金。。
(三)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2016年財政撥款預算44.06萬元,比2015年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0.29萬元,增長30%,主要是1.人員工資增加;2.醫(yī)療保障力度加大。其中,行政單位醫(yī)療預算40.5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單位醫(y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務員醫(yī)療補助預算3.54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y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財政撥款預算115.4萬元,比2015年財政撥款預算增加28.18萬元,增長32%,主要是人員工資增加。其中,住房公積金預算115.4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guī)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2016年財政撥款預算35萬元,比2015年財政撥款預算增加35萬元,增長100%,主要是加大人員培訓力度,提升人員素能。其中,培訓支出預算115.4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培訓支出。
(六)農林水支出。2016年財政撥款預算5萬元,比2015年財政撥款預算增加5萬元,增長100%,主要是增加扶貧力度。其中,其他扶貧支出預算115.4萬元,主要用于農林水的扶貧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jīng)費情況
2016年亳州市人民檢察院機關運行經(jīng)費財政撥款預算376萬元,較2015年預算下降39.8萬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下降較大。
九、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6年亳州市人民檢察院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64萬元,其中:專業(yè)制服與勞保用品預算10萬元,家具(含辦公家具)預算50萬元,其他專用設備預算204萬元。
十、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15年底,亳州市人民檢察院共有車輛13輛,其中,廳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9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4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1臺(套)。
2016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