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文明辦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
一、市文明辦主要職能
根據(jù)市編委文件規(guī)定,市文明辦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jù)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規(guī)劃、年度計劃和工作方案,報市文明委審定后組織實施。
(二)按照上級文明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負責落實全市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各項任務,指導、協(xié)調、督促、檢查各地、各部門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
(三)組織、協(xié)調、指導全市各級文明辦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及時收集、整理、編輯、報送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各類信息,為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領導提供決策依據(jù)、當好參謀。
(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編寫市民素質教育系列教材;負責組織指導精神文明建設宣傳品的制作。
(五)負責審核市級文明單位評審工作,做好省及全國文明單位的申報工作。
(六)負責制定爭創(chuàng)全省、全國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先進城市)工作方案,并具體組織、協(xié)調各有關單位開展創(chuàng)建活動。
(七)負責組織、協(xié)調市直各有關單位和各縣區(qū)開展“九城同創(chuàng)”工作。
(八)負責組織、協(xié)調市直各有關單位和各縣區(qū)開展“三線三邊”環(huán)境治理工作。
(九)負責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活動。
(十)負責亳州文明網站日常管理和網絡信息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以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度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納入亳州市文明辦2015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1個,詳細情況見下表:
三、亳州市文明辦2015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710.3萬元(含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和年初結轉結余),支出總計710.3萬元(含結余分配和年末結轉結余)。與2014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228.04萬元,增長47%,主要原因:按照省、市文明委安排、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任務增加,新增了“三線三邊”環(huán)境治理資金;增加了精神文明建設專項資金。
(二)2015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703.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84.3萬元,占97%;其他收入19.2萬元,占3%。
(三)2015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630.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66.8萬元,占42%;項目支出363.7萬元,占58%。
(四)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684.8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684.8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14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收入增加203.04萬元,增長42%,主要原因:按照省、市文明委安排、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任務增加,新增了“三線三邊”環(huán)境治理資金;增加了精神文明建設專項資金。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30.5萬元,占本年支出的89%。與2014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48.74萬元,增長31%。主要原因:按照省、市文明委安排、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任務增加,新增了“三線三邊”環(huán)境治理資金;增加了精神文明建設專項資金。
-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30.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66.8萬元,占42%;項目支出363.7萬元,占58%。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2015年度決算543.5萬元,比2014年增加75.7萬元,增長14%,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的調整;二是項目資金的增加。其中:“行政運行”決算242.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人員工資保障支出和一般公用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2015年度決算6.5萬元,比2014年增加0.85萬元,增長13%,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調整。其中:“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決算6.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離退休人員支出。
(3)“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5年度決算2.2萬元,比2014年增加0.12萬元,增長5%,主要原因人員工資的調整。其中:“行政單位醫(yī)療”決算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醫(y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決算15.2萬元,比2014年增加8.97萬元,增長60%,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的調整。其中:“住房公積金”決算15.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guī)定向職工發(fā)放的住房公積金。
(5)“其他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2015年度決算63.1萬元,主要用于城鄉(xiāng)環(huán)境治理工作。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66.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63.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生活補助、醫(y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等;公共經費203.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亳州市文明辦2015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5年度亳州市文明辦機關運行經費203.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
(2)政府采購情況。
2015年度亳州市文明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64.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7.6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37萬元。支付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164.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0%。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亳州市文明辦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
四、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機關運行經費金額取自財決07表本年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而財決07表的日常公用經費又源于財決08-1表的商品服務支出與其他資本性支出之和。
附件: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 收入決算表
- 支出決算表
-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5.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