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12341600485891840Q/202212-00007 組配分類 教師培訓
發(fā)布機構 亳州市特殊教育學校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法治
有效性 有效 關鍵詞
名稱 亳州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外出培訓制度 文號
生成日期 2022-12-27 發(fā)布日期 2022-12-27

亳州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外出培訓制度


為了更好地提高教師的業(yè)務水平,加快教師專業(yè)化成長,使每次學習的資源能讓全體教師達到共享,使每次學習活動達到學有所獲,學有所值的目的。同時也為了規(guī)范學校外出學習和培訓的管理,使全體教師能按照學校的制度進行工作、教研和學習,樹立我校教師良好的師表形象,為了規(guī)范學校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管理完善相關制度維護教師研訓機會的公正與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養(yǎng)教師,特制定我校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及匯報制度。

一、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的原則

   學校根據(jù)實際情況有計劃派出教師參加各類學習、研討、培訓。派出培訓、參賽、參會或學習的教師,由學校依據(jù)有關文件規(guī)定經(jīng)學校批準后方可參加。

二、教師外出培訓、學習的有關程序

    1.通知:由教育局負責培訓學習的部門將有關文件下發(fā)學校,學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培訓人員,人員未定的培訓由分管校長和教導處協(xié)同推薦。

    2.推薦:外派培訓人員的選拔應根據(jù)培訓內容與教師的專業(yè)特點綜合考慮,遵循教師以學科教研組、備課組為單位輪流外出的原則。參加培訓學員推薦要本著公正公平的原則,保證讓絕大多數(shù)教師有外出培訓學習的機會,推薦學習人員要明確外出培訓學習的目標和方向,要堅持為學校發(fā)展、為教師發(fā)展服務的原則。

    3.備案:學校對于外出參加各級培訓學習的教師,由辦公室進行登記,做到教師外出培訓有據(jù)可查,總務處要對相關的費用進行認真復印和登記。

三、外出培訓、學習返校后的有關工作

    1.學習反饋。凡外出學習、培訓歸來的教師,返校后必須在一周內將學習情況進行匯報,并上交書面總結報告或心得體會等書面材料。

    2.匯報交流。安排合適時間,向校內其他教師傳達學習的精神實質,傳遞新信息,使全體教師了解新動態(tài)。

    3.經(jīng)費報銷。外出學習、培訓費用在上交學習心得后,按照相關財務規(guī)定予以報銷。

四、外出培訓教師注意事項

1.遵照上級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通知的報銷標準報銷。

2.學習培訓費用按實際學習培訓時間核銷。

  3.外出代表學校,要注意個人形象,不能做有損于學校名譽的行為。

  4.外出培訓教師以提升專業(yè)素養(yǎng)為目標,必須嚴格遵守學習紀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離開。

  5.外出學習時應認真做好學習筆記,多與外地教師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積極參與交流活動,發(fā)表自己的見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學習效果。

  6.學習活動結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長時間,耽誤工作。凡不按時返回,經(jīng)核查,將按曠工處理。

7.外出學習人員要重視人身安全和財物安全,確保旅途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