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733031381/201812-01496 組配分類 部門決算
發(fā)布機構 安徽省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關鍵詞 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
名稱 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 文號
生成日期 2016-08-08 發(fā)布日期 2016-08-08

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

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依法審判第一、二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級人民法院交辦審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審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審案件,依法審理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依法審理減刑假釋案件。

 

(三)依法對下級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轄權。

 

(四)執(zhí)行本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和法律規(guī)定由本院執(zhí)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及委托執(zhí)行案件。

 

(五)依法受理國家賠償案件和決定國家賠償。

 

(六)領導全市人民法院的監(jiān)察工作,監(jiān)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執(zhí)行工作。

 

(七)調查研究審判工作中的法律適用、政策執(zhí)行等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意見,就審判執(zhí)行中發(fā)現的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

 

(八)開展司法技術鑒定工作。

 

(九)承辦其他應由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二、2015年度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本級。

 

三、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3850萬元(含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和年初結轉結余),支出總計3850萬元(含結余分配和年末結轉結余)。與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1771.2萬元,增長46%、支出增加1772萬元,增長46%。主要原因:一是我院建立訴訟服務;二是網絡信息建設;三是審判輔助人員58人人員工資。

 

(二)2015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354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547萬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354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05萬元,占71%;項目支出1037萬元,占29%。

 

(四)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850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3850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1771.2萬元,增長46%、支出增加1772萬元,增長46%。主要原因:一是我院建立訴訟服務;二是網絡信息建設;三是審判輔助人員58人人員工資。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542.1萬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與2014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463.3萬元,增長41%。一是我院建立訴訟服務;二是網絡信息建設;三是審判輔助人員58人人員工資。

 

2.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542.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05萬元,占71%;項目支出1037萬元,占29%。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2015年度決算10萬元,比2014年增加5萬元,增長50%,要是專項提高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2015年度決算46.7萬元,比2014年增加5.4萬元,增長12%,主要原因增資比例提高。其中:“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決算39.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3.“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5年度決算39萬元,比2014年減少6萬元,降低15%,主要原因比例調整。其中:“行政單位醫(yī)療”決算35.1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醫(y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決算299.4萬元,比2014年增加187.6萬元,增長62%,主要原因一是政策;二是增資;三是人員增加。其中:“住房公積金”決算299.4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guī)定向職工發(fā)放的住房公積金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663.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284.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y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公共經費1378.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我單位2015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5年度我單位機關運行經費1378.4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

 

2、政府采購情況。

 

2015年度我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35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8336萬元。支付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835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0%。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我單位共有車輛23輛,23輛均是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
    4、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15年,財政部門組織對項目進行了預算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顯示,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績效目標。

 

(九)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

 

 

 

附件: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入決算表

 

3.支出決算表

 

4.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5.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般公共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年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單位:萬元

 

 

 

項 目

決 算 數

合 計

141.9

因公出國(境)費

0.0

公務接待費

2.7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139.2

 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122.3

       公務用車購置

16.9

 

 

 

 

 

二、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我單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為14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為全面反映“三公”經費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經費決算為部門匯總數。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139.2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2.7萬元, 與2014年度決算相比,減少0.02萬元,下降0.7%。2015年我單位接待共51批次,38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級、外市單位業(yè)務指導和工作調研等公務往來支出等。在公務接待中,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市委市政府30條具體要求,嚴格執(zhí)行關于印發(fā)《亳州市市直單位接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公〔2013〕132號)。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39.2萬元,與2014年度決算相比,增加14.2萬元,增長10%。2015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16.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包括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用于日常辦案、監(jiān)督檢查、政策調研等。2015年,我單位開支財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3輛。

 

聯系方式: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務公開電子郵箱:bzszjrmfy2000@163.com。